癌症的四大療法,分別為: 開刀、 放射線療法、 化學療法與荷爾蒙療法。 其他輔助性的治療方案為免疫療法 (immunotherapy) 、 基因療法 (gene therapy) 與”辅助医学”(complementary medicine) 等。
在四大療法中,開刀佔首席的位子,也醫好了最多的病人,所以開刀師的貢獻很大。 可是為甚麼許多癌症還是無法治癒呢? 這是因為許多人被診斷時,癌症已轉移到其他器官,那開刀的功效便有限了。 即使割除了99%的腫瘤,也是浪費時間的,因為剩餘的1% 在未來數個月又會完全長回來,結果腫瘤不但沒有治好,壽命也沒有延長半分,等於是白挨了刀。 這是動”癌症手術”的基本概念,不過其實也有例外的情況,如: 第三期卵巢癌、 惡性腦癌等,即使是明顯的不能完全切除乾淨,還是”割得越乾淨越有效”。 為了避免病情延誤, 該遵從“有病早醫”的原理,假如適合動手術,往往是成功的一半。
手術卻不是治癒癌症的不二法門。 一些重要的器官 (如: 咽喉) 假如動手術割除,會造成不可接受的傷害。 在這種情況下,放射線治療便成了主要的療法。 這是治癒癌症的另一重要武器,醫好了第二多的病人。 所謂放射線治療,是用高能量的X光照射受影響的部位,從而把癌細胞的脱氧核糖核酸 (DNA) 殺壞,癌細胞便會慢慢的死掉。 它的副作用與所治療的部位有關。 為了減少副作用,通常會把電療的劑量分作多天射入,療程有一到七個禮拜不等。
放射線治療主要醫治的癌症為: 鼻咽癌、扁桃腺癌、聲帶癌、食道癌、無法開刀的肺癌、第二期以上的子宮頸癌、肛門癌與外陰癌。 手術前或後加上放射線治療,可有效的治療乳癌 (所以可保存乳房,不一定要整個切除) 、胃癌、直腸癌等。 可是放射線治療的”品質管理” 很重要,要不然成功率會降低,如: 不該無故的中途停頓,否則腫瘤會更快的長回來; 療程也不宜太長 (太長的療程給腫瘤時間”回氣”)。 據悉某處的鼻咽癌治法,在治了鼻咽六、七個禮拜之後,才開始治療頸部 (所以再加上六個禮拜,等於整個療程十二個禮拜!) 這種做法違反了基本的治療原理以及國際標準,可謂觸犯了放射線治療科的禁忌。
化學治療 (簡稱化療) ,可用以概括一般的”细胞毒藥物” (cytotoxic drugs) 與”標靶藥物” (targeted therapy) 。 细胞毒藥物向來是化療的主幹,通常是以吊水的方式注入體內,目的是把癌細胞”毒死” ,可是新藥的開發似乎已到了瓶頸。 反之,近幾年來標靶藥物的發展卻日新月異,出現了許多新的藥物。 因藥物的研發費用昂貴,所以藥價也奇貴無比,對於許多的國人來說可謂”望之卻步”。
做化療前,需要先了解它的目的是甚麼? 因為化療其實有三種不同的目的: 一、 ” 初始化療”(primary chemotherapy): 藥物作為治愈癌症的主幹,如淋巴癌、血癌、睪丸癌等 (可惜光靠化療可治癒的病不多); 二、 ”辅助化療”(adjuvant chemotherapy): 這是指手術後,因為腫瘤有高復發的風險,所以選擇注射數個月的藥物,以增加治療成功率; 如乳癌、腸癌、胃癌等,但不是所有癌症都適合做辅助治療; 三、 缓解化療 (palliative chemotherapy): 這是在癌症無法治癒的情形下,病人在了解藥物的好處與壞處之後,所選擇的治療方式; 其目的是為了缓解癌症所造成的症狀或痛苦,以及延長數個月的壽命。 假如一個病人為了做缓解化療而選擇把所有的財產變賣,也不一定是錯,但至少他在這麼做之前,需要先了解治療的真正目的,從而做出他想要的選擇 (所謂的”知情同意”, informed consent) 。
乳癌與前列腺癌有時依賴體內的荷爾蒙為生,所以減低體內的荷爾蒙會導致癌細胞的死亡,這是”荷爾蒙療法”的原理。 能用荷爾蒙療法治療的癌症,通常預後 (prognosis) 會比較好,因為荷爾蒙治療既有效且又沒有太多的副作用。
免疫療法除了腎癌與惡性黑素瘤 (一種皮膚癌)外,目前用途不廣。 許多精力被用在癌症疫苗 (cancer vaccine) 的研發,但至今還沒有多大成效。
基因療法目前還是處於實驗階段,無法提供給癌症病患,除非是在進行實驗。 日前竟聽說國內有某公司開業為癌症患者提供基因類的療法,假如這傳言屬實,這些負責人應該被頒發諾貝爾獎金(或者坐牢?) 。
輔助醫学是西醫對非西醫的統稱。 有些西醫對任何”無科學根據”的醫學惡之切骨,筆者的見解不會如此的偏激,可是由於對中醫學所擸不深,所以不宜夏蟲言冰而貽笑大方。 也許我國以後也會有中西合併的療所,取各家所長,或可減少癌症治療的副作用。
在四大療法中,開刀佔首席的位子,也醫好了最多的病人,所以開刀師的貢獻很大。 可是為甚麼許多癌症還是無法治癒呢? 這是因為許多人被診斷時,癌症已轉移到其他器官,那開刀的功效便有限了。 即使割除了99%的腫瘤,也是浪費時間的,因為剩餘的1% 在未來數個月又會完全長回來,結果腫瘤不但沒有治好,壽命也沒有延長半分,等於是白挨了刀。 這是動”癌症手術”的基本概念,不過其實也有例外的情況,如: 第三期卵巢癌、 惡性腦癌等,即使是明顯的不能完全切除乾淨,還是”割得越乾淨越有效”。 為了避免病情延誤, 該遵從“有病早醫”的原理,假如適合動手術,往往是成功的一半。
手術卻不是治癒癌症的不二法門。 一些重要的器官 (如: 咽喉) 假如動手術割除,會造成不可接受的傷害。 在這種情況下,放射線治療便成了主要的療法。 這是治癒癌症的另一重要武器,醫好了第二多的病人。 所謂放射線治療,是用高能量的X光照射受影響的部位,從而把癌細胞的脱氧核糖核酸 (DNA) 殺壞,癌細胞便會慢慢的死掉。 它的副作用與所治療的部位有關。 為了減少副作用,通常會把電療的劑量分作多天射入,療程有一到七個禮拜不等。
放射線治療主要醫治的癌症為: 鼻咽癌、扁桃腺癌、聲帶癌、食道癌、無法開刀的肺癌、第二期以上的子宮頸癌、肛門癌與外陰癌。 手術前或後加上放射線治療,可有效的治療乳癌 (所以可保存乳房,不一定要整個切除) 、胃癌、直腸癌等。 可是放射線治療的”品質管理” 很重要,要不然成功率會降低,如: 不該無故的中途停頓,否則腫瘤會更快的長回來; 療程也不宜太長 (太長的療程給腫瘤時間”回氣”)。 據悉某處的鼻咽癌治法,在治了鼻咽六、七個禮拜之後,才開始治療頸部 (所以再加上六個禮拜,等於整個療程十二個禮拜!) 這種做法違反了基本的治療原理以及國際標準,可謂觸犯了放射線治療科的禁忌。
化學治療 (簡稱化療) ,可用以概括一般的”细胞毒藥物” (cytotoxic drugs) 與”標靶藥物” (targeted therapy) 。 细胞毒藥物向來是化療的主幹,通常是以吊水的方式注入體內,目的是把癌細胞”毒死” ,可是新藥的開發似乎已到了瓶頸。 反之,近幾年來標靶藥物的發展卻日新月異,出現了許多新的藥物。 因藥物的研發費用昂貴,所以藥價也奇貴無比,對於許多的國人來說可謂”望之卻步”。
做化療前,需要先了解它的目的是甚麼? 因為化療其實有三種不同的目的: 一、 ” 初始化療”(primary chemotherapy): 藥物作為治愈癌症的主幹,如淋巴癌、血癌、睪丸癌等 (可惜光靠化療可治癒的病不多); 二、 ”辅助化療”(adjuvant chemotherapy): 這是指手術後,因為腫瘤有高復發的風險,所以選擇注射數個月的藥物,以增加治療成功率; 如乳癌、腸癌、胃癌等,但不是所有癌症都適合做辅助治療; 三、 缓解化療 (palliative chemotherapy): 這是在癌症無法治癒的情形下,病人在了解藥物的好處與壞處之後,所選擇的治療方式; 其目的是為了缓解癌症所造成的症狀或痛苦,以及延長數個月的壽命。 假如一個病人為了做缓解化療而選擇把所有的財產變賣,也不一定是錯,但至少他在這麼做之前,需要先了解治療的真正目的,從而做出他想要的選擇 (所謂的”知情同意”, informed consent) 。
乳癌與前列腺癌有時依賴體內的荷爾蒙為生,所以減低體內的荷爾蒙會導致癌細胞的死亡,這是”荷爾蒙療法”的原理。 能用荷爾蒙療法治療的癌症,通常預後 (prognosis) 會比較好,因為荷爾蒙治療既有效且又沒有太多的副作用。
免疫療法除了腎癌與惡性黑素瘤 (一種皮膚癌)外,目前用途不廣。 許多精力被用在癌症疫苗 (cancer vaccine) 的研發,但至今還沒有多大成效。
基因療法目前還是處於實驗階段,無法提供給癌症病患,除非是在進行實驗。 日前竟聽說國內有某公司開業為癌症患者提供基因類的療法,假如這傳言屬實,這些負責人應該被頒發諾貝爾獎金(或者坐牢?) 。
輔助醫学是西醫對非西醫的統稱。 有些西醫對任何”無科學根據”的醫學惡之切骨,筆者的見解不會如此的偏激,可是由於對中醫學所擸不深,所以不宜夏蟲言冰而貽笑大方。 也許我國以後也會有中西合併的療所,取各家所長,或可減少癌症治療的副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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